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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屋安全鉴定——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的区别在哪里?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与危险房屋鉴定的基本区别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包括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和三个使用性等级。
安全性等级分别为Asu、Bsu、Csu、Dsu四个等级;使用性等级分别为Ass、Bss、Css三个等级;可靠性分别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内容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概况、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检查、分析、鉴定的结果和结论与建议。其中,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及检查是整个可靠性鉴定的现场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初步调查(查阅图纸资料、查询建筑物历史  如原始施工、历次修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考察现场)、详细调查(结构体系、使用条件、地基基础、材料性能检测、承重结构检查、围护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调查、易受结构位移、变形影响的管道系统调查)。
对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安全性鉴定所查出的问题,应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减少结构上的荷载;加固或更换构件;临时支顶;停止使用;拆除部分结构或全部结构。

对承重结构或构件的使用性鉴定所查出的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采取下列措施:考虑经济因素而接受现状;考虑耐久性要求而进行修补、封护或化学药剂处理;改变使用条件或改变用途;全面或局部修缮、更新;进行现代化改造。

房屋鉴定

危险房屋鉴定

危险房屋鉴定评级的层次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被鉴定房屋的结构形式和构造特点,按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鉴定。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地基危险性状态和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等级按下列两阶段进行综合评定:
第一阶段为地基危险性鉴定,评定房屋地基的危险性状态;第二阶段为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综合评定房屋的危险性等级。
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三层次进行:
第一层次为构件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为危险构件和非危险构件两类。第二层次为楼层危险性鉴,其等级评定为Au、Bu、Cu、Du四个等级。第三层次为房屋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
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建筑、结构概况以及使用历史、维修情况等、鉴定目的、内容、范围、依据、调查、检测、分析过程及结果、评定等级或评定结果和鉴定结论及建议。
其中,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及检测分析是整个可靠性鉴定的现场核心部分,主要包括鉴定实施前应调查、收集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应进行现场查勘,应根据检测鉴定方案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应采用仪器测试、结构分析和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