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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房屋鉴定检测的分类

  四川房屋鉴定是人们根据力学和建筑结构的基础专业知识,依据相关的鉴定标准、设计规范和科学结论,借助检测工具和仪器设备,结合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经验,对房屋结构的材料、承载力和损坏原因等情况进行检测、计算、分析和论证,并给出结论的一门科学。

一房屋的安全性鉴定

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二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
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建设部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危险房是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给定危险构件和危险房屋界限确定的,其他4类是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的。主要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所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为房屋的技术管理和修缮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三房屋的质量检测鉴定
房屋的质量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来评定房屋的质量。目前我国还没有《房屋质量鉴定标准》,现在对房屋进行质量鉴定,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四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
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还可以使用的年限,目前还没有鉴定标准。  
五房屋损坏纠纷的鉴定

房屋损坏纠纷鉴定是指房屋在使用期间受到人为因素(在房屋周围挖坑、挖沟、爆破、降水、蓄水或施工振动)侵害,而确定责任人及其行为是否为房屋损坏(结构倾斜、开裂等)的直接原因的鉴定。  

由于这一类鉴定的情况较复杂,且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和依据,所以鉴定工作的难度较大,只能根据各个鉴定项目的不同,参考有关的教材、资料和模拟检测的数据,综合分析评定。根据实际房屋损坏发生的概率,房屋损坏纠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发生最多的是在既有房屋周围挖渗水井和集水坑、挖排水沟、灌水降水、挖基坑和地下隧道等施工,造成既有房屋的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隆,使上部墙体出现不均匀沉隆的裂缝的损坏。其次,较常见的是施工震动或撞击造成房屋结构开裂或损坏。第三种是由于房屋的某一结构或构件存在缺陷(特别是乡镇企业擅自搭建的仓库和厂房),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外界因素的作用或年久房屋结构构件承载力逐渐降低,而导致房屋突然坍塌。
在房屋安全鉴定中裂缝主要分为:结构性裂缝和非结构性裂缝。
结构性裂缝:多由于房屋结构应力达到限值,造成承载力不足引起的,是结构破坏开始的特征,或是结构强度不足的征兆,是比较危险的。
非结构性裂缝:往往是自身应力形成的,如温度裂缝、收缩裂缝,对结构承载力的影响不大,可根据结构耐久性、抗渗、抗震、使用等方面要求采取修补措施。
在房屋安全鉴定中结构性裂缝又可以定性为:脆性破坏或是塑性破坏。
由房屋裂缝引起的塑性破坏,其特点是事先有明显的变形和裂缝预兆,出现裂缝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危险性相对稍小,对于是否影响房屋结构的安全,应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裂缝的位置、长度、深度以及发展情况而定,如果裂缝已趋于稳定,且最大裂缝未超过规定的容许值,则属于允许出现的裂缝,可不必加固处理。
裂缝脆性破坏其特点:
事先没有明显的预兆而突然发生,一旦出现裂缝,对房屋结构强度影响很大,是结构破坏的征兆,经房屋安全鉴定确定为结构性裂缝需及时的进行加固处理。
根据我国规范规定房屋结构在所处的不同条件下,是允许存在一定宽度的裂缝,所以在房屋安全鉴定过程中对房屋裂缝的分析应当全面、准确、客观,要有科学的论证和判断,经过房屋安全鉴定结论为结构性裂缝,必须对房屋进行加固补强,对于非结构性裂缝如影响正常使用和结构耐久性,亦要进行处理。